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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000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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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画和细致的描写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牛虻读后感1

  在图书馆借书时,无意间看到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一时兴奋不已,这不是《平凡的世界》里少平阅读过的书吗?怀揣着这样的感觉我借阅了这本书。少平看《牛虻》只因晓霞介绍过,我读《牛虻》只因少平曾读过。

  本书主要讲述出身于富商家庭的意大利青年亚瑟,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的故事。由于疏忽,亚瑟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亚瑟万念俱灰,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故事还讲述了牛虻与琼玛白雪般纯洁无瑕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亚瑟在南美漂泊时,曾做过甘蔗园的奴隶;曾在龌蹉的妓院里面洗过盘子;曾给狠毒的农场主做过马童;曾在闯荡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做过小丑;他曾忍饥挨饿,被人吐唾沫,被人踩在脚下。回想起《平凡的世界》中少平阅读《牛虻》的描写,明白了作者路遥在这时候安排少平阅读《牛虻》的寓意。那时少平刚从家里出来揽工,在遭受贾冰爱人与舅母的冷眼后,他揽了第一份工,对于被揽工人来说,第一份工是最苦的,沉重的石头把脊背都压烂了,肉皮被石头磨得像一层透明的纸,连毛细血管都能看见。少平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完《牛虻》的。相比之下,亚瑟这样的经历比少平的要艰难百倍,可他却依然立志不变,投身革命,少平无不为之感慨,那自己的这点磨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文中在描写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以及用犀利的文字抨击教皇的统治,组织武装,准备起义花了大手笔描写。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力量与信仰让这些热血青年投身与革命?甚至不少青年还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毅然追随着革命。如果说法国的贫民是因为路易十六以及贵族残暴的统治才引发法国大革命,他们奋力反抗,推翻统治阶级,只为了过上好日子。但那些衣食无忧的青年们又为了什么呢?为了民主?为了自由?为了他们坚定的信念而不惜牺牲自我,虽然很钦佩他们,但生活在现代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我没有那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当我读这些名著时,书中的文化底蕴及渲染的精神有些我不太理解,但我在接触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世界还有很多种人,很多种生活。这些没经历过的,我们可以阅读别人的故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自己有容乃大、海纳百川。在我小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要多看书,“阅读”这个词是那样的陌生,或者说我当时的理解多看书就是看语文、数学等书。大学毕业后我当了一名人民教师,学校在创立书香校园,鼓励孩子们多阅读。我在鼓励孩子们多看书的时候是没有底气的,因为自己的阅读量还不及某些学生。就因为这样,我在鼓励学生的同时也鼓励自己去阅读,慢慢地我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通过不断的阅读我也有了少平那样的认识,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静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牛虻读后感2

  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艾·丽·伏尼契的代表作。

  亚瑟·勃尔顿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总结:从一个富家子弟到一位果敢的革命者,亚瑟经历着质的改变,被最尊敬,爱戴的人的欺骗以及13年的地狱般生活,亚瑟并没有屈服,而是坚持自己的革命情结, 不惜舍弃生命和爱情,并最终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献身!亚瑟,将永远是坚强,果敢,冷酷,老练的牛虻的化身!

  牛虻读后感3

  我是在读初中时接触到《牛虻》这本书的,一不小心的相遇让我爱不释手。《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牛虻在黑暗、污浊、欺骗、虚伪的现实教育下,背叛了他所笃信的上帝和阶级,抽向了革命,卷入了火热的斗争,锻炼成了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战斗的革命者。他的光辉形象使许多革命青年受到很大的鼓舞。

  牛虻,真实的名字是亚瑟·伯顿。让我们重新回到小说中。

  小说的开篇,幽幽的景象描写,人物语言,心理描写,先向读者给出亚瑟以及神父蒙泰尼里的初步印象,但对于揭示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作家伏尼契不惜笔墨。每一处景色的描写,衬托的却是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到此,我才理解,为什么起牛虻这个名字,因为牛虻是这样一种昆虫,口器适于刺蛰和吸收,连动物很厚的皮毛都可以穿透。

  牛虻就是这样一只深深刺入敌人虚伪外壳的牛虻,这样一只让敌人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的牛虻,因为当他们的丑陋尾巴去扫荡被刺蛰的痛处时,牛虻早已飞去,并伺机发起新的攻击,直到把敌人,这头雄霸意大利母亲的猛兽吸干血液,打倒在地!

  然而,就像文章所描叙:从一只幼虫蜕变成一只凶猛的成虫,期间如此艰难,如此辛酸,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艰难的过程,痛苦的五年,这五年,他经受了太多太多的磨难。任何的同情、怜悯、感叹都显得苍白无力,微不足道。我只能任凭自己的心随着他断断续续的回忆,如同一只小舟在浩瀚无际、波澜壮阔的大海中一样,起伏震荡。

  这五年,是他苟延残喘的五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五年,是连狗都不如的五年。在肮脏的妓院里洗盘子,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马童,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他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他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却被人拒绝,……他的心灵没有一处未烙上受人轻视的印记,没有一处未落下受人嘲笑的痕迹。

  就是在这样的五年里,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都不足以将他打败。他一直坚守着忍受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要怀着那些理想和信念回来战斗。他,不能死!

  他活下来了,屈辱却又光荣,低贱却又高贵的活下来了。他活下来就再不会死去,他的精神,他的毅力,他的信念,使他获得永生。

  他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牛虻!无所畏惧的战士!起义失败后,牛虻被捕入狱。小小的牢房怎能关得住一只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哪里,哪里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冒生命危险帮助他,医生会为他求情,士兵们也为他流泪。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概,立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折服。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死了,死的很英勇。他微笑着叮嘱爱戴着他的士兵瞄准,那一幕让任何人为之动容。我们谁能与他相比,这就是英雄!

  牛虻“死”了,为着他的理想,为着他的信念。他放弃了生命,因而永生。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封写给他一直深爱着的琼玛的信,信中的口气是轻松而愉快的,却让人心情沉重的掉下眼泪。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夜晚,牛虻伏在简陋的床上,借着从铁窗空隙投下来的月光疾速地挥动手中的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笑意,脸上的刀疤却显得更加深刻有力。正如他所说,他非常快乐,非常满足,再不能奢求命运做出更好的安排,他鼓励琼玛和他的伙伴们团结起来,为不远的伟业之实现进行斗争。至于他自己,他写道,“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我的这一份任务,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

  小说里有关于革命者大无畏精神的歌颂,有对于爱情的赞美。为了革命事业,革命者将自己的爱深深藏在心底,这样的爱最美,最动人!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他从未停止过斗争。我为他的遭遇悲叹,为他的精神赞叹,正是读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牛虻读后感4

  我更愿意说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战士;或者说他首先具备了诗人的气质,其次才拥有了战士的风采。———从最初的亚瑟到后来的牛虻,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用着那一身诗人的气质(当然,我们允许他是不自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气质),所以他纯粹,勇敢,无所畏惧,热爱着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和民主,并矢志为之———那个他心中最终的意大利,那个理想的王国———战斗,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将自己武装成共和国的战士。

  作为主人公,他在全书中的出场分为 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小说第一部,从他作为一个稚气未脱的青年形象出场到最后离家偷渡出走戛然而止,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青年时期;后一个阶段,占据了整个小说的最后两部,小说的作者完整而成功地忽略了他在离家出走到重新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下期间的生活历程(当然,这些历程都在后边作为他的回忆插叙一一呈现给读者了),当他重新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无情地流淌过了十三个年头,或许已经有好多人不再能记得他,除了至亲至爱他的人时不时地隐痛于心。这个时候的他,当然已经完全有别于十三年前的那个青年,已是一个经风历浪之后成长成熟起来人了,冷峻,果敢,出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战士了!

  当他还是亚瑟的时候,由于年轻和年轻人所特有的一腔沸腾血气,他是不知畏惧勇于为理想而斗争的,但也无法摆脱困惑,抗争,迷惘,也犯下错误。

  当他被捕之后,他是坚定和坚强的,是不知道投降和示弱的,心里回想的也只有斗争,斗争,再斗争。在惩戒室暗无天日的受难中,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那里肮脏,阴潮,甚至不能不让他怒火中烧,但他无疑是不败的;然而,也由于年轻,少不更事,终于在无意之中被人利用,泄露了组织的秘密,出卖了同志,虽然他在浑浑不知所以的情况下获得了释放,但愤怒的女友琼玛却不再原谅他;更在无意中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一向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的伟岸形象一下子粉碎,种.种遭际也让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一步一步,一丝一点地逼迫着他,使他最终心灰意冷,终于离家出走。

  他离家出走前最后的举止在我看来颇具意味:狂笑之后,他举起锤子,以近乎疯狂却极显理智地将耶稣的圣像捣为粉碎,请看“他扔下锤子。‘轻而易举!’说罢转过身去,‘我简直是一个白痴。’”从一个虔诚的每个礼拜都要去向神父忏悔的到一个亲手砸碎耶稣圣像而成为无神论者的转变,是作者的一次批判,也是亚瑟的一次成长(就事论事,我本身却是一个有神论者)!之后,他将要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和战斗,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尊虚无的圣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南美流亡生涯———可以说是出生入死,九死一生的生涯了,再次回到意大利,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战的真真正正的战士,也意味着他的余生注定再无安宁。

  当然,再次回来,他已是牛虻,而非亚瑟,十三年的漂泊生长,从外形上已无人能够确切地认出他,甚至他亲爱的琼玛和他曾敬重的原神父现在的主教蒙泰尼里,他也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牛虻作为战士而战斗着。

  我也愿意把现在的他———都是牛虻———看做是一个疯子,而且是十足的真正的疯子,因为不如此,不能呈现他诗人的特质(请原谅我对他一再使用诗人的称呼,就算是我对诗人称谓的偏好吧),以及作为一个战士的纯粹!

  此时的他,如前所述,是冷峻,果敢,出色的,对于自己的使命,他总是不负众望,巧妙又成功地完成;当然,另外,不可否认,他又是深刻的。

  牛虻也有深深的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他对琼玛的爱和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的交织,也自于流浪生涯中所遭遇的种.种身心的折磨而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阴影。虽然在平日,这一切都深深地隐藏在了他的嬉笑嗔骂之中,但是有意无意地,那些痛苦总是能被悄悄打开。

  看到琼玛时的那片欲诉还休的矛盾情感,内疚?也许是无助;站在蒙泰尼里面前的那种自相冲突的情怀,是恨着更是爱着;看到杂耍班子,听到那些嘈杂刺耳的声音时,勾起的对曾经受过的种.种折磨,都仍在炼狱着这个人,我们勇敢无畏的战士———疯子诗人牛虻。

  这一切都是煎熬,时时煎熬着一个饱经风霜却也是血肉的心灵。但是,他又是清醒的,理智的,甚至只有了理想,只有了所负的使命,也注定他要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交托给理想和使命,含笑走向刑场。

  因而结局是易知的,也是预料中理所当然的悲剧式的,英雄在完成他的使命的过程中不幸而被捕,在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酷刑的痛苦之后,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用本应喂向敌人的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始终不愿否认,那是他最大的胜利和荣光。

  也不要看作是一种结束罢,因为牛虻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他们(我想,牛虻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他的个体的存在,而是一个群体)的理想却传承了下来,并且后来者也将在他们的胜利和荣光下不断前行。

  看完这本书,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对战士的祭奠,也可以看成是一声呐喊,是一种批判。

  牛虻以自己生命的消亡所做的大音希声的呐喊,那将是真正的振聋发聩式的呐喊(必须的!),也必将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并肩加入到牛虻们的战斗中来;另外说到批判,我觉得作者从主教蒙泰尼里的话语做了最大的批判。或者说蒙泰尼里在小说的最后确乎是疯了,以至恢复了诗人的本性,才会说出让那些所谓对圣子圣父的血的救赎而感恩戴德的人们惊恐万状的话,虽然这些话还一时只能让他们恐慌,却还难以真正地震醒一些麻木的心灵。但这也就足够了!虽然他们暂时还不明白牛虻的血是因为谁而流的,但某一日,他们就会明白,和我一样愿意说:那才是真正地救赎!

  最后,让我向牛虻,这位诗人,疯子,战士,英雄致敬,因为他书写的那一首令人沸腾的巨诗!

  牛虻读后感5

  生日的时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这么多年来,此书不知道被我反复读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牛虻(亚瑟)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

  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让认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见不攻自破。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会在困境中恐惧;懂得给予,我才知道缘份冥冥中相遇。风会停,雨会止,笑着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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