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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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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抚松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本场制定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场长及主管副场长的高度重视和带领下,圆满的结束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由王新国场长为组长、高伟波副场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落实责任,明确活动主题、确定活动细节负责人。

二、活动实施情况:

6月4日,组织驾驶员学习“兴隆林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学习“交通法”中的相关违章处理办法;

6月6日,走访家属区88户,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走访过程中有29户居民家中有人,对其发放传单29份;

6月6日至12日,结合县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临街道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条幅2条,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发放传单80余份;

6月16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对场部、宾馆消防设备、消防栓、安全出口指示灯、宾馆客房内消防安全通道指示说明等消防 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6月18日,开展伐区木材生产安全检查活动,对正在进行的伐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2处,限期当日整改,已整改完成;

6月20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活动,对北山公园、聚龙峰山庄进行防汛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安全隐患;

6月24日,组织安全生产全体职工培训、考试活动,参加27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仍存在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继续做好,确保林场安全生产的稳定姿态。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

2011年6月25日

第二篇:兴隆林业局新民林场森林防火对策

兴隆林业局新民林场森林防火对策

摘要:森林防火直接关系着林场资源的安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十分必要。总结了兴隆林业局新民林场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采取的对策措施,以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森林火灾;预防;扑救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耕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森林火灾还会烧死林中的大量益鸟、益兽和烧毁各种林副产品。发生森林火灾的,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失。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地处北纬,位于黑龙江省中部46°01′30"--46°37′23",东经127°54′40"--127°51′15"-,林区地处哈尔滨市所辖木兰、通河两县内,局址设在巴彦县兴隆镇。气候属于湿润性季风气候,年均气候1.2℃左右,最低气温在一月份,平均为―23℃;最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0.7℃。历史极低温―45℃,1985年以来最低温为―40.7℃,最高温35℃。

新民林场总面积约16500hm2,森林覆盖率80%。该场根据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成立了森林消防专业队。在历届场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和全体防火队员的同心协力工作下,该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被兴隆林业局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有效地保护本场及周边的森林资源的安全,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林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将兴隆林业局新民林场防火对策总结如下。火灾的预防工作

1.1 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

开设三十多千米的人工防火道,每年安排本场职工砍尽防火道上杂草、杂灌,扒尽可燃物,阻隔火灾的蔓延,同时从2006年开始每年进行生物防火道的建设;维修旧的了望台和新建一个了望台,以便更好地观察、发现火情,加强山上公路的建设,有利于阻隔林火,并保证扑火队员和物资畅通无阻及时运送到火场。

1.2 确定防火期

每年防火期为9月15日至翌年5月15日。防火期内有专职人员全天24h值班,严格执行本场拟定的防火制度,以预防火情及在火情发生后确保火情传递畅通。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山上的各路口树立森林防火牌,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与各相邻的林场(所)乡、镇、村开展联防工作,保持信息畅通。有针对性地强化火源管理力度,在防火戒严期和节假日、重点地区严格做到人员到岗到位,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以便及时进行扑救。

1.3 制定扑火预案

由指挥长领队、队长带队,明确责任。大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及防火队员对防火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强灭火演练,备足、检修维护灭火器具,充足油料。防火紧要期进行防火队员集训,集中食宿,保证信息畅通,严阵以待,以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发现火情后迅速出警,尽快将火扑灭,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火灾的扑救工作

2.1 扑救前准备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根据火情情况逐级上报,参考预案,临时制定扑火实施方案,集结、调动扑火队员穿上防火服装,戴上头盔,带足灭火器具、油料以及后勤保障和通讯设备,如是下午,要带上照明工具,以保证晚上的安全工作,迅速赶赴火场,做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

2.2 火灾扑救过程

扑火队员到达火场后,根据火场面积和火势大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封锁火头,限制火势的发展,把火消灭在最小的范围内。如果火场面积已经很大,或者火势很强,应该分派人员从火两翼开始进行扑打,逐渐逼近火头,降低火势,直至将火线全部扑灭。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要及时、彻底地消灭火场内的余火,对靠近火场边缘还在燃烧或冒烟的立杆倒木,用水浇灭或搬到安全的地方。留守部分人员看守火场,以防余火复燃,检查火场是否已经达到“三无”,即无火、无烟、无气,最后撤离火场。

2.3 火灾扑救中的人员安全

如果是场外火情,扑火人员对地形不熟悉,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要有对地形熟悉的人员带领,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扑火队员开展扑救工作,严格按扑火操作规程操作,听从指挥,遵守组织纪律。扑打强度较大的火时,不独自猛打硬拼,要注意风向和风速的变化,不在悬崖陡壁处打火,加强扑火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防火队员的生命安全。火后总结

火后要清点人数和带回灭火器具,回来后由专职人员对灭火器具进行检修、维护。组织扑火队员进行讨论、交流,根据每次在火场出现的情况,解释现象,分析原因。讨论什么样的火能灭,什么样的火不能灭;什么样的地形可以灭火,什么样的地形不可以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谁做得最好,谁在灭火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针对问题寻求克服方法,从而给防火队员一个直观的认识,以使他们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牢记在心,以使防火队员在今后的灭火战斗中做得更好。此外,应开展防火工作培训、宣传和巡查,提高防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篇:​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6月初,我局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次活动为期一个月,我局制定了林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活动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林业干部职工及木竹加工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各林业基层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地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林业安全生产。

一、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为主题,认真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月初召开安全月专题会议,对活动方案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目标落实,部署工作重点,同时对此次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分解落到实处。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各林业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利用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防灾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了林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浓烈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了以林业安全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八条规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等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安全文化素质。活动期间通过下发安全知识竞赛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题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学习,要求对相关的安全知识熟记并深刻领会,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增强安全文化素质。

三、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的同步开展

我局以坚持以法治安全,保障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排查我局所辖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认真制定方案。针对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分工明确,积极主动地开展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加强了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都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按照“五落实”和企业“八条规定”的要求,加强整改力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活动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林业基层单位普及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综合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内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预案的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意识和响应能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达到了全员参与。对应急演练组织、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并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演练工作结束后,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修订预案内容,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总之,通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但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有的乡镇木竹加工企业不尊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员工上班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问题,在本次活动中一一加以整改落实、体现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充分地将《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落实到林业安全管理中,切实在林业上下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渴望安全的良好势态,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篇:河口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河口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月”

活动总结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情况实际,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详实安排,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取得了好的效果。主要做了一下工作: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丰富、扎实、有效。

二、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按要求制作绶带,林业生产安全宣传展板两块,印发宣传材料500份,挑选精干人员参加,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三、认真制作宣传横幅,及时悬挂,努力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按照国办发[200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消除厌战情绪,提高警惕,切实抓好防火期末的防火检查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五、采取书写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气氛。

六、教育本单位职工,特别是驾驶人员、财务人员办公区要防盗防火,不留贵重物品,财务室不留现金,实行一岗双则。落

实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

七、认真查找隐患,重点是四部车辆,有无配备灭火器;有无备胎、必要工具等,以及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要求晚上车入库,杜绝酒后驾驶。

八、安全工作,警钟长鸣。领导同志在岗带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未发生脱岗现象。

九、重点做好林区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野外火种管理,严格落实林区用火审批制度,加大对进入林区的油田作业队伍和农村放牧人员的监管,加强巡逻,深入现场检查森林防火设施,进行实战演练,添置必备防火器械,成立护林防火专业队伍,做到战时能上,保证了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山东”和“绿色山东”的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牢、抓好。结合《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实施,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要和当地消防队伍和油田联合布防,装备足够数量的扑火装备,多方筹集资金,建立护林了望队伍、巡查队伍。防火期内设立固定值班场所,并集中食宿,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没有发生脱岗现象。若有情况立即报告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和区政府办公室,绝不瞒报、延报,确保了林区安全。

河口区林业局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五篇:​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市安委会: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根据《南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林安[2012]7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邵安监综[201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林业特点,制定我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一是根据上级下达《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29日立即召开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统一认识,就我局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和部署。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志彪为组长、副局长陈联飞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安委会成员组成的**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卫办,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5月31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所属各单位场、站长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安排和部署我局及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发动全员从增强活动认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知识技能水平三个层次,分活动宣传、活动实施、活动总结三个阶段全面展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林业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在办公楼(含局属各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34幅、安全图片100多张、张贴标语500多条,出版34期黑板报,传递安全信息1000多条。二是组织我局全体机关干部在六楼会议室观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局属各单位也分别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该片,累计受教育1000多人,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三是6月10日,**市林业局在五一九路人员密集场所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挂图,展览,发放法规读本、宣传资料、宣传品,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局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情,择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四是送发给局属各单位安全警示牌30多套、挂图100多幅、安全教育手册500本和安全生产台帐200本等安全生产宣教用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安全事故发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检查7家森工企业和5家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检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闽政〔2010〕22号、闽政〔2012〕13号文件精神及《**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林安[2012]11号)、《**市林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林安[2012]18号)情况,这次检查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现场点评反馈,共查作业山场7片、便道7条、低洼地带堆头2个、伐区工棚3个。检查中发现一些安全隐患:其中一个伐区工棚周围杂草丛生,卫生状况欠佳,立即责令负责人将工棚周围2米宽范围内杂草劈尽,并把杂草和卫生打扫干净;另一个伐区有一棵搭挂树尚未及时处理,责令全部停工,处理好搭挂树后方可继续开工。在这次森工企业检查中,查出安全隐患3条,整改率100%。通过检查,全系统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34个,专(兼)职安技员34人,安全员180人的安全管理队伍。大部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都建立了一定的防范机制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依法、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四、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积极开展灾后自救

每年6月都是我市暴雨的多发期和高发期。根据省、市防汛办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以下防汛抗灾工作:(1)认真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先后下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邵林安[2012]15号)、《**市林业局关于做好防御今年5号台风“泰利”工作的紧急通知》(邵林安[2012]22号)和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重要讲话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邵林安[2012]17号),并对各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和安排。(2)立即启动防汛抗灾应急预案。成立以局长黄志彪为组长的防汛抗灾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局所属各单位开展防汛抗灾工作。(3)积极转移和妥善安置危险房屋、危险地带的群众200多人。(4)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灾情汇报和值班记录。(5)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分2批20多人,到基层各单位指导、督查灾后自救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上级部门和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我市林业系统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加工小企业的消防设施不齐全;原材料、成品堆积过高;消防通道不畅通;信息反馈较少等;下阶段,我局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继续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为继续保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林业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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